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潜质,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及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的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不低于学校招生总规模的120%,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比例。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被录取。
二、复试考生基本条件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非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得低于235分,外国语和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得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90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必须在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中,同时初试成绩在享受加分政策后达到其报考专业国家二区基本成绩要求。
(二)复试入围资格
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1:1.2(不足1名按1名计算)。
2.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多于招生计划但未达到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参加复试。
3.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专业,结合专业空缺名额及调剂生源综合确定,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4.复试考生确定原则:报考“099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且成绩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的各研究方向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同等对待;报考其他院系所且成绩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本报考专业下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同等对待。
三、复试内容及组织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学科门类特点,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专业课理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课理论笔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1204各专业及125200公共管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动态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命题,个别专业按照二级学科命题。
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等情况,满分为10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如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三)报考生物学(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0)、医学(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0)专业考生还需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主要了解考生的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满分100分。专业学位临床医学(报考专业代码1051XX)考生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以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方式进行,考站设置不少于4站。其中,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徒手心肺复苏(院前急救)3站为必考项目,其余考站由各复试单位自行设定。其他学科专业可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内容和形式。
(四)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课程。考试形式一律为闭卷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的两门业务课程应涵盖所报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且不准与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
(五)各复试单位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六)复试组织
1.专业理论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由各复试单位组织实施。
2.125200公共管理思想政治理论和管理学综合考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部分由卫生管理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组织。
3.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院组织。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三项成绩之和。其中,1204各专业及125200公共管理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两项成绩之和。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以百分制形式计算表达: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A)×60%+(复试总成绩÷3)×40%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必须在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中,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复试考生A值为3,其他学科专业复试考生A值为5。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099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考生时,以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其他院系所的考生时,各院系所按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如因总成绩相同且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逐次按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招生限额。
(二)录取人数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分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每组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招收2名研究生。各单位要保证每组导师均能招收1名研究生。
(四)非专项计划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150分者。
3.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作弊、替考。
4.经资格复查后不符合拟录取专业对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