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二)每个团队或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含主要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参赛。如团队或个人多报作品,将被取消该团队或个人所在团队的参赛资格。
(三)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鼓励依托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百千万工程”突击队项目和攀登计划、互联网+等项目形成作品参赛。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五)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
(六)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或预期成效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七)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八)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项目,需确保成果产权为项目所有。项目购买成果、借用成果、伪造成果造成的纠纷由项目组自行处理,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