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分类考核测试计分
1.高中生: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等级记分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满分400分)择优录取。对学业成绩分五档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照A记100分、B记88分、C记76分、D记65分、E记55分计入总成绩;对学业成绩分四档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照A记100分、B记85分、C记70分、D记55分计入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折合满分200分,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语文分值×0.8+数学分值×0.7+英语分值×0.5。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满分200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2.中职生:依据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报考第一专业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满分400分)择优录取。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70分、英语50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现场实操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200分,现场实操测试100分,面试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赛(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除外),由我校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提交的竞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等级进行评定并在技能测试成绩上加分。其加分标准为:省级二等奖加30分、省级三等奖加20分。考生具有多个计分项目时,按该考生获得的最高等级项目加分。
3.社会生:依据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满分400分)择优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70分、英语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满分200分,笔试100分,面试100分。
4.报考中外合作办学考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培养要求,单列计划100人,按以上高中生、中职生、社会生三类考生考核测试计分方法计分。第一志愿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优先录取。
5.退役士兵考生: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针对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免文化素质考试,依据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择优录取。退役士兵考生若被录取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6.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