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高校很久了,日常工作更是和学生考试毫无关系。但我观察到某种现象,不知道对不对。为了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和作弊的错误程度,大部分学校对考试作弊都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或许因为惩罚太过严厉,怕学生出现意外,很多时候,又对是否按程序上报处理,颇为犹豫。
至于教务处的留言,可以从很多角度去理解。
阴暗点想,教育处希望学校有个好形象,不希望外界知道有学生作弊。而在校务版发帖,可能引起讨论和信息扩散,于是反感这样的行为。
往好里想,举报作弊,可能遭到报复,这里的“网暴”,指的是举报者遭到“网暴”,毕竟校务版是实名的。那我觉得,更好的方式或许是,把帖子改成匿名或者删了,同时私下直接联系举报人(都实名了,教务处还能找不到人?)。
如果“网暴”对象指“疑似作弊人”,我也可以理解和接受。一方面,作弊没有查实,疑罪从无嘛。另一方面,哪怕查实作弊了,该处罚是得处罚,但她还是天津大学的学校,学校可以给予她适当的保护,防止她因压力过大发生意外。
学校要证明自己的立场,也很简单,及时调查,并公布结果和相应的处罚。考场有监控,应该不难查。
调查结果也无非以下几种:
学生没有作弊,根本没有什么相关知识的声音,举报人过于紧张,幻听了。
学生没有作弊,但确实有相关知识的声音,但声音来自走廊。就这么巧,刚好有人走过,在看视频并开了外放。
学生作弊了,但监考老师走神了,没有发现。那就都得处理,监考老师也有个失察的责任。
学生作弊了,监考老师也发现了,但出于种种考虑,没有上报处理。那同样两个人都得处理,监考老师的错误更大一些。
在我看来,作弊有违学术道德,是非常严重的违纪,应该严肃处理。但如果处罚过重,让老师处理时感到犹豫,担心不良后果,那不如适当减轻处罚。
每个作弊者都被处罚,应当优先于,作弊者受到特别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