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全区2026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一)计划招录公务员586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38人。
(二)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上三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部分职位定向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和“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以上人员必须为2026年2月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
2.“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不对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做限制)。
(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不得录用。
(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于2025年2月至报名前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6.“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指:2026年2月1日(不含)之前在我区任嘎查村(社区)“两委”成员满3年,且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的现任党组织书记和现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享受“退正进副”待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党组织书记。
7.“艰苦边远地区事业编制人员”是指: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34个艰苦边远地区中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无“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苏木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和工勤人员)。
8.“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备正常履职、独立工作生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人员,具体以《职位表》中的资格条件为准。
9.“兼通蒙古语言文字”人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开展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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