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生反馈,德州市卫健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6 年起增加对医师报名考生提交试用期考核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在报名审核期间应要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考生社保、工资流水、职工值班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原则上认定试用期考核证明不真实,取消考生医师报名资格。
其实近 2 年来,各地区的医师资格报名审核都在变得越来越严格,重点核查情况有以下几种(各地区有所不同,最终以当地通知为准):1. 试用期或工作期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这里大部分地区会要求提供社保或工资流水证明2. 助理升执业,注册年限不足的人员:大专满 2 年,中专满 5 年。目前大部分地区都是截止 8 月 31 日3. 非在岗人员4. 提供假证的人员: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试用期或连续工作证明等5. 报考类别与实际岗位不符的人员6. 考生报考单位所在医疗机构已注销、吊销或停业整顿的人员7. 助理升执业的考生,未参加上一年度定期考核或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