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证明由在校生本人在教务系统下载打印,路径:教务系统-信息查询-证书打印。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停学创业的;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所在学院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学生休学须由本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学院审查、报教务处批准后办理休学离校手续。休学时间原则上以1学年为单位。除学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被批准休学创业的时间外,其他休学、保留学籍或参加对外交流项目时间,均计入学习年限。
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凭入伍通知书,可申请保留学籍。学籍可保留至退役后2年。
复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初办理。复学者应于开学2周内持有关证明材料提交复学申请。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并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
学校一站式办事大厅进入个人信息页后提交,登录方式如下:
(1)手机端:进入宁理钉-服务大厅-学生事务。
(2)PC端:登录学校信息门户- 一站式办事厅(校内网址:https://my.nbt.edu.cn/ 校外网址:https://webvpn.nbt.edu.cn/),选择相应流程办理。
(1)线上申请:教务系统→信息维护→学生个人信息维护,点击右上角“申请”,附件提交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教务处网站-综合服务-下载中心-申请表(学生)
(2)线下(行政楼310)提交材料: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包括新身份证复印件(正、反)、户口簿复印件(有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信息内容),并附派出所开具的何时进行更改的证明。新生在高考后、报到前这段时间更改姓名,涉及学籍核查,需出具原毕业学校证明及学校招生部门的录取名册。
学生证遗失补办受理在每学期第5周、第15周。学生到学院教务办填写申请表,交1寸照片1张及学生证工本费。学生学院统一到财务部门缴费及校长办公室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