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生获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著作、发明专利、学术报告等),由学生本人所在学院负责学分认定申请审核。
3.可以认定学分的各级活动、竞赛、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活动原则上不予认定学分,如有特殊情况请至教务处行知楼107咨询。
二、认定流程:
1.申请开放时间段为3月2日9点-3月20日23点。具体操作流程指南见附件2
2.同一成果不得重复认定学分;
3.学生申请提交后可实时关注审批进程,各部门会在前6周之内完成审批及反馈,最终成绩将于4月10日(第6周周五)公布,记为“创新创业拓展”该门课程成绩,同学可自行查询成绩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