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要求,在学校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某专业计划未录满,可在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服从调剂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达到所填专业录取要求的不服从调剂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分数计算
1.高中毕业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2/3÷11”,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文化素质成绩”为“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原始成绩之和÷10”,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素质成绩占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2.中职毕业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换算公式为:《文化综合》考试卷面成绩÷3,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技术技能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各占30%)。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术技能测试考试分数高的考生。
3.“专项类”考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