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录取
参加学院组织的自主招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雅思成绩5.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获得学院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
(二)正式录取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成绩审核。高考总分未达生源所在地文科或理科普通本科录取控制线,或未按学院要求审核确认高考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高考总分达到生源所在地文科或理科普通本科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院将按照以下流程和标准确认考生的正式录取资格。
1. 参加全国统考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文科或理科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及以上,或在2026年全国统考之前获得预录取资格,且全国统考语数外三门课程成绩之和达到29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直接录取。
2. 不满足录取条件1的考生,将其全国统考语数外高考成绩加和,按学院工科和商科剩余的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多名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相同,则依次根据学院入学考试成绩和高考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录满计划数即止。
3. 上海春考考生若语数外三门课程成绩之和达到305分及以上,可直接录取。2026年学院仅在三月自主招生入学考试中接受上海春考考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