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其中,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报名时间:2026年2月6日10:30—2月11日18:30
缴费时间:2026年2月6日10:30—2月12日18: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要求进行。
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6年3月14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2026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2026年3月15日下午14:00—15:00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职位报考。
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地各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反馈。
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者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以下简称《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报考者应尽早报名,避免最后报名人员过多,审查时间较长,影响提交报名。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以及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可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减免办法详见《政策解读》)。
(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自行承担。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1)《公安专业科目》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含特警)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度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鼓励支持报考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答题。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者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纸质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