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适用于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2911,单独招生考试代码:80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本科大学。
第五条 招生类型: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单位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 “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政策,讨论决定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学校本次单独招生考试的管理工作。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办法
第九条 学校2026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专业目录以国家新颁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省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 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 2026 年
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一条 志愿填报及打印准考证
1、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6 年 3 月 5 日 9:00 至 3 月 8 日 15:00。
第二阶段:2026 年 3 月 21 日 9:00 至 3 月 23 日 15:00。
2、填报方法及要求: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 2026 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 1 所院校志愿和 6 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考生须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报名结束后,须登录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hrbzy.edu.cn/。系统开通时间以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考试安排
1、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院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
2、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将取消考试资格。
3、测试形式:结合我省实际,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综合测试(笔试+面试),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200分(语文、数学各100分)、职业技能100分。
4、测试时间:第一阶段:2026 年 3 月 14 日;第二阶段:2026 年 3 月 28 日(如我校有剩余招生计划将按照第一阶段测试的流程组织第二阶段测试)。
5、测试费用:依据黑教联【2007】1号文件,每生收取测试费用人民币300元。
6、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及核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指导下进行,由学校向省招考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考生需参加完全部考(测)试科目。
3、录取原则:
⑴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录取过程中,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余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在总分相同时,按面试、语文、数学成绩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在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⑵考生预录取后不得调整专业,各专业没有最低分数要求。
⑶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提前批次录取。
4特别说明:
⑴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
⑵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不准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6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可在本年度高考工作结束后向院校提出退学申请。
⑶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的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 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学校单独招生考试正式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在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上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同时设立院级奖、助学金。院级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院级助学金为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措施之一,面向全体在籍贫困学生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学院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五章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hrbzy.edu.cn/
招生联系电话: 0451—86636745、86662346、86681627
纪检监督电话: 0451—86668916
邮编:150081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 217 号
我校也会进行网络直播,并赠送粉丝福利,具体直播平台及时间可添加下方微信或加抖音号。
咨询热线:0451-51802315
咨询微信:189460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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