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1号)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6年第1号),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医学人文部分启用修订后的考试大纲。现就赣州考点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两个部分,资格审核工作通过“线下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模式进行,考生仅完成网上报名,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该报名无效。2025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2026年网上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并在规定时间内有效缴费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月11日24时。
2.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www.nmec.org.cn)“考生服务”栏“报名”端报名。
3.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须是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报名上传照片前须通过“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进行检测处理。检测过程请严格按页面说明操作,检测通过后保存,登录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时上传,报名系统不接受未经该工具检测的照片。
4.考生根据试用机构所在考点自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核
1.上传材料
请考生于2026年1月29日至2月11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步骤,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请考生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可辨。材料上传清单见附件2。
2.现场确认
按照医疗机构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分别设报名点(附件3),请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后,及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同时将与材料上传清单对应一致的报名材料交至报名点,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报考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考生报考材料真实无误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要求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统一收集上报至赣州考点办公室。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可咨询所在地报名点办公室电话。
二、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n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s://www.tcmtest.org.cn/。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继续安排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类别 | 时间 |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 助理医师 | 6月6日-17日 |
中医类别 | 6月6日-14日 |
口腔类别 | 6月6日-11日 |
公共卫生类别 | 6月6日-7日 |
具体时间安排以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二)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文职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 180 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 8月21日 (星期五) | 8月22日(星期六) | 8月23日(星期日) |
9:00-11:00 | 13:30-15: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9:00-11:00 | 13:30-15:30 | 16:30-18:30 |
临床类别 执业医师 | —— | ——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 | —— |
中医类别 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 | —— | —— | —— |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 | ——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 | —— |
说明:上表中“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
时间 | 8月22日(星期六) |
11:10-12:10 | 11:10-11:40 |
执业医师 | 军事医学 |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 |
执业助理医师 | —— | 军事医学 |
计算机化考试加试
(三)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
2026年在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实施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已报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网上报名及缴纳考试费时间为9月20日—26日。
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 11月7日(星期六) | 11月8日(星期日) |
9:00-11:00 | 14:00-16:00 | 9:00-11:00 | 14:00-16:00 |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第三单元 | 第四单元 |
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第一单元 | 第二单元 | —— | —— |
四、考试收费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价管〔2025〕907号)《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江西省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分段收费,其中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临床类别(含乡村全科)、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传统医学师承等):359元/人,口腔、公共卫生类别:419元/人;医学综合考试收费标准为:执业医师25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128元/人。
医师资格考试收费事项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主动关注后续通知,按时缴纳考试费用,未成功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也无法打印准考证等材料,无法参加后续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报考临床、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依据《关于开展 2016 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研究生就读院校的附属医院;以规培生身份报考的,其试用期机构应是其所在规范化培训基地;港澳台和外籍考生的试用期机构应是其取得医学专业最后学历的国内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三)参加院前急救、儿科专业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四)军队考生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如实选择个人身份类别,以免影响后期参加军事医学加试考试。军队现役考生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不慎遗失的,应提供补办的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
(六)港澳台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七)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确认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尽早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信息校对确认,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八)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区考点可要求考生补充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文件和公证证明等材料。
(九)准考证一般在考前1周左右,由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医学综合考试第一试9月19日开通成绩查询,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11月27日开通成绩查询。
(十)广大考生应主动关注并绑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关注江西省卫生健康能力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西卫生人才)、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赣州卫生健康),及时获取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相关报考信息。
(十一)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各报名点。
附件:
1.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材料上传清单
3.赣州考点2026年医师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详见下文)
4.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5.考生有关问题答疑
6.关于调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7.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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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贡区信丰路10号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六楼606医政股 | | | 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原人防办)1楼医政医管股 |
| | 赣县区梅林镇兴农路12号一楼赣县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中医股 | | | 全南县金龙大道19号全南县卫生健康委五楼医政股办公室 |
| | 南康区蓉江街道泰康中路92号2楼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药政股 | | | 寻乌县长宁镇长宁街7号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205办公室 |
| | 信丰县卫生健康总院人力资源部202室(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南路295号) | | | 会昌县卫生健康委3楼315办公室(会昌县下渡街18号) |
| | 大余县卫生健康委一栋二楼综合股办公室(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西华路86号) | | |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二楼C区综合服务办公室(于都县贡江镇贡江大道301号) |
| | | | | 兴国县卫生健康委三楼308室医政股(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105号) |
| | | | | 瑞金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瑞金市人民医院体检楼4楼402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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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医政股6楼(定南县历市镇环城南路435号) | | | 石城县卫生健康委8楼802室(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1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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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江院区)门诊3楼376医务科办公室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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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黄金院区)行政楼714医务部办公室 | | | |
| | 广东省人民医院赣州医院(沙河院区)科教综合楼313医务科办公室 | |
| 备注:请报考考生按照本人所在医疗机构归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后,咨询对应县(市、区)、市直(驻市)医疗卫生单位报名点,及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对应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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