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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相关法规及其规定重点总结(四)

  • 2026-08-26 04:17:26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相关法规及其规定重点总结(四)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相关法规及其规定

26、《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7、《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8、《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3)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经营、管理。 

29、《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1)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 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 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 有权。 

30、《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 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第十条规定:农村和 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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