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化学会制定了最新版《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两个文件。
原有的《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章程》、《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管理条例》、《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实施细则》三个文件同时废止。
💡初赛(我们常说的国初)原则上于每年九月第一周周末在全国各省级赛区同时举行,初赛只进行理论考试。
💡决赛(我们常说的国决)原则上于每年十月底至十一月初举行,原则上包括理论考试、实验考试、讲座报告等环节。
💡国家队的选拔在当届决赛结束后的两个月左右举行。原则上选拔包括理论考试、实验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体检和体能测试等环节和内容。
初赛、决赛均设置一、二、三等奖。
省级赛区评奖规则和一等奖名额分配方案由全国竞委会核心小组制定,各省级赛区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本省参赛人数20%。
决赛一、二、三等奖面向所有参赛学生统一评定,其中一等奖(金牌)比例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 35%,二等奖(银牌)比例不超过总参赛人数45%,三等奖(铜牌)不设比例限制但要求决赛成绩达到基本要求。
化学竞赛各阶段赛事具体细节,请参考下方《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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