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是中国古代社会通过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的一种考试制度。科举制对于国家而言是提供一种比较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对个人而言,是一条一夜之间能够“摆脱贫困”,“飞黄腾达”的途径。在今天的全国统一高考中,我们多少还能看到古代科举制度的形象。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由隋文帝杨坚创立。为了能够加强皇权的统治,执政者用科举制度代替了原来的选拔制度。
到了唐朝,科举制度逐渐完善,被分为进士和明经二科。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
到了宋朝,科举制度出现改革,明确了考试时间,建立了防止徇私舞弊的系统,在考试内容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进士科不考诗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考试被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因在秋季举行,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在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皇帝主事的考试,参加考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是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
到了清朝,八股文取士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僵化,最终科举制度被统治者废除。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段。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