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教务处系统频繁崩溃,录入成绩、提交材料总出错,责任该由我们老师承担吗?
小编回复: 核心结论是:教师在已尽到审慎注意义务的前提下,无需为学校的技术平台故障承担责任,根据法律,提供稳定可靠的工作系统是学校作为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
学校提供的教务系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条件”范畴, 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可正常使用的劳动条件,以保障劳动者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系统频繁崩溃,实质上是校方未能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由此导致的录入延误或数据错误,其根本原因在于校方。
教师的义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但这必须建立在校方提供了相应支持的基础上。
为规避个人风险,您必须学会“程序留痕”:
1. 即时取证:在系统崩溃或出错时,第一时间截图或录屏,保留显示错误信息和时间的原始证据。
2. 书面报告:立即通过工作邮箱或学校指定的官方通讯软件,向教务处负责人和信息技术部门报告问题,清晰描述“我在何时、尝试何种操作、系统出现何种故障”,并询问解决方案,这封邮件就是您已尽责的关键证据。
3. 等待指令:在获得明确的书面指令前,切勿擅自采用非官方渠道提交数据,若因等待指令而错过截止日期,责任在于指令下达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