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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
守法考试
随着本学期步入收官阶段,期末考试的钟声即将敲响~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在同学们全力备战的关键时刻,特此梳理了考试注意事项,请同学们知悉。
严守考试绿灯
1.考前务必备齐准考证、身份证等规定物品,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禁带品妥善存放,同时摒除一切作弊侥幸心理,拒绝打探“小道消息”或购买作弊工具。
2.考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主动配合身份核验与安检,独立规范作答,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传递任何考试资料。
3. 考试全程,保持专注、细致,不必纠结于某几道难题,相信自己,学会取舍、把握节奏。
4.考后按时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等按要求整理上交,有序离场,理性对待成绩。
远离违规红灯
考试违纪行为认定
(一)开考前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包括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等,下同)安排,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
(二)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到指定位置;
(三)在考试过程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
(四)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五)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六)参加考试时拒绝出示考试要求的证件;
(摘自《山东工商学院2025学生手册》)
考试作弊行为认定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二)抄袭或偷看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将自己的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让他人抄袭;
(三)在学生身体、座位及相邻座位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图像或材料;
(四)经阅卷老师认定,试卷答案雷同;
(五)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
(六)被他人强拿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未加拒绝,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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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广川
责编:李玲
指导老师:王涵
初审:林科兴
二审:柴楠
三审: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