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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毕业论文答辩细节定了:5月15日—25日答辩

  • 2026-10-21 00:38:12
【教务处】毕业论文答辩细节定了:5月15日—25日答辩

教务处  通  知

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广东金融学院2020学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粤金院〔2020〕15号),为确保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强化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答辩工作,确保答辩质量。现就学校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严格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指导、撰写、评阅、答辩、成绩评定等过程管理,把好指导关、过程关、诚信关、质量关,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统筹、指导、监控工作,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及时保存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及其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所需数据。

二、工作要求

1.学院认真制定答辩工作方案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落实时间表、任务清单和实现途径,并及时告知到每一位指导教师和2020届本科生。要定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进展和质量情况摸底、监控工作,把好过程环节的质量关口。

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评分及答辩标准、答辩小组及分工情况、安排答辩时间、答辩记录填写规范要求、成绩评语规范要求、成绩正态分布要求等。其中,本工作方案将作为答辩工作量的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各学院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书面材料报备教务处。

2.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教师要适时调整毕业论文工作方案和进度安排。要及时掌握和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利用邮件、微信、QQ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远程指导、远程监督、远程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未返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展过程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时间安排和进度,特别要加强对未返校学生的过程指导和阶段性检查,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不降低。

3.学生应积极主动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

学生要按照学校和教学单位相关规定,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独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实验、调研及撰写的全过程,及时与指导教师主动交流并讨论研究结果、论点论据、以及遇到的难题等,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三、“文字复制比”检测

1.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分为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

2.答辩前检测。由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上传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教学单位负责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修改后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合格”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复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该生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提交检测的毕业论文(设计)应为WORD或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各教学单位(全称)_作者姓名_校园卡号。各学院应严格控制答辩前检测次数,每位学生仅有1次检测机会。

3.答辩后检测。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有效,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无效;每位学生仅有1次检测机会,检测工作由各学院负责,教务处复核。

4.毕业论文工作完成后,需要及时录入毕设系统。对查重合格的毕业论文(R<30%),指导老师将成绩评定及评语(在论文答辩前)录入毕业论文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的评分和评语需录入毕业论文管理信息系统。

四、其他事项

1.努力提升本科论文质量

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估发现,毕业论文(设计)要重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重视教师科研在本科生培养中的重要性;二是要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意识;三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升来源于社会生产实际的调研及其专业分析能力;四是严抓学术训练成效,加强学术规范训练,提高研究方法思维能力。各教学单位要结合评估情况,精准施策,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严格审定答辩资格

学生的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修改定稿后,指导教师认为毕业论文基本合格,对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推荐毕业论文参加答辩。答辩前,各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毕业论文要严肃审定。毕业论文抄袭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R≧30%,由学院答辩委员会依据专业判断进行认定。

3.规范答辩过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各学院自行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其中,严格把关答辩次数,最多给予两次答辩机会。

4.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

根据201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情形的,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校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学校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在读学生,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将依照执行。

5.毕业论文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装订顺序:毕业论文封面【硬皮,颜色由学院统一】——诚信声明及使用授权的说明【单面,学生签名、日期须手写】——毕业论文正文【双面打印】——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原件【评语规范、指导教师签名】

6.教务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变化和学校总体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各教学单位、指导教师及学生务必加强沟通交流,强化任务落实,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

五、时间安排

1.3月31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检查。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做好规范要求,并完成初稿管理工作。

2.4月24日前,各教学单位对毕业论文进展和质量进行系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并建立改进跟踪机制,完成定稿管理工作。

3.5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组织完成答辩前检测。

4.5月25日前,各教学单位对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评阅、答辩,并将毕业论文成绩录入毕设系统。

5.6月5日前,各教学单位完成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终稿检测。

6.6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后期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20年3月9日


解读一下重点:
第一、答辩的方式是否为网上答辩方式,具体怎么样答辩,由每个学院自己制定答辩工作方案。
第二、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主要由网上进行。
第三、每位同学有两次查重机会,答辩前一次,答辩后一次(R<30%)
时间节点:各学院5月15号到5月25号之间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同学们要仔细阅读,尽量一次通过!!!
如果有问题可以留言,阿D会帮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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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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