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第一部分:公共
1、标底(可有可无)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2、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
最高限价为上限价,国有资金必须有;最低限价没有(不允许有)
3、公告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内容、规格和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投标人资格;(8)投标文件递交;(9)发布媒介;(10)联系方式;(11)对投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5、投标保证金
(1)数额: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开标日=截标日=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日=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的起始日
保证金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每日第二部分:金结
1、设备制造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1)监理设备项目概况(包括设备特性、合同目标完成情况等)。
(2)设备制造监理综述(包括监理机构组成、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以及监理工作成效等)。
(3)设备制造质量监理过程(包括监理过程控制、质量检测、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等)。
(4)合同工期目标控制成效。
(5)合同投资控制(包括合同支付总额及投资控制成效等)。
(6)合同商务管理(包括工程变更、合同索赔、合同违约处理、合同争议的调解等)。
(7)监理合同履行情况、设备质量评价和建议等。
2、监理机构应在设备出厂验收前核查制造单位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设备制造有关技术资料。
(3)设备出厂验收申请报告、验收大纲和总结报告等技术资料。
(4)竣工图(含设计变更)。
(5)涉及设备制造阶段的有关检验报告和制造缺陷处理记录。
3、在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1)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
(2)未经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变更;
(3)使用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4)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不满足要求;
(5)对已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仍然继续作业的。
4、监理工程师应审查设备制造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要求,确认什么内容?
各阶段的检验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
检验工作包括对原材料进货、制造加工、组装、中间产品试验、除锈、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整机性能考核试验、防腐(或涂装)、包装直至出厂具备装运条件的检验。另外,应对检验所配备的检测手段、设备仪器、试验方法、标准、时间、频率等进行审查。
5、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查制度、特种设备、关键设备及主要设备审查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