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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专项】 资格申报流程
多个“降分上好校”的机会!
01【地方专项】资格申报流程
湖南农村户籍考生,可申请地方专项资格!

判断是否为农村户籍的两种方法:考生户籍在城乡分类代码确定的我省乡村区域(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4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或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时(2015 年 12 月 31 日)户籍为我省农业户口。
02【国家专项】资格申报流程
以下贫困地区考生,可申请国家专项资格!


03【高校专项】资格申报流程
以下贫困地区农村户籍考生,都可申请高校专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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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优惠加分】 资格申请
高考直接加分上好大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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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班丨预科班】申报流程
多个“降分上好校”的升学机会!
少数民族考生都可以申请民族班和预科班资格。但是申请资格分3 类,户籍在我省的考生可对照本人情况选择其中一类资格进行申报。
第1类资格
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报考资格条件:
1.户籍在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
2.户口迁入我省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申请享受第 1 类资格,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随父母迁入或投靠父母,并且户籍在民族自治地方连续满 3 年;
(2)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由非民族自治地方迁入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户口所在地民族自治地方就学并满 3学年学籍;
(3)考生父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或生活;
(4)对户口由非民族自治地方迁入民族自治地方的考生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
符合本类资格的考生同时具备第 2、3 类资格。
第2类资格
本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预分到州、县(市、区)计划的优先投档录取资格条件:
1.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户口迁入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申请享受第 2 类资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随父母迁入或投靠父母,并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连续满 3 年;
(2)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由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少数
民族聚居区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户口所在地〔民族自治地方或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市、区)〕就学并满 3 学年学籍;
(3)考生父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工作或生活;
(4)对户口由非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考生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
符合本类资格的考生同时具备第 3 类资格。
第3类资格
本省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民族班计划报考资格条件:全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均具备申报资格。
(四)对于申报享受第 1 类或第 2 类资格条件的考生,下列落户民族自治地方或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情况,不受落户时间和学籍限制:
1.参军复员、转业、退伍回原籍的;
2.就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或退学回原籍的;
3.按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补登户口,且父母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满 3 年的;
4.因 2015 年乡镇区划调整由非民族乡并入民族乡、民族乡与民族乡合并以及民族乡名称变更发生户籍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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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资格审核表
2.烈士子女高考加分审核表
3.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高考加分审核表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考加分审核表
5.台湾省籍考生高考加分审核表
6.台湾户籍考生高考加分审核表
7.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高考加分审核表
8.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9.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现场审核表
10.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1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12.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考生资格审核表
13.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考生资格复核表
14.湖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民族乡名单
15.湖南省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16.湖南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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