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上半年贵州省关于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心理咨询师)培训”的通知
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工作,根据《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法律、文件政策要求,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心理咨询师)培训”。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是“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心理咨询师)培训”贵州培训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
省协办单位: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
二、培训对象:
各高等院校、教育机构、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等从事或拟从事心理行业人员。
三、培训项目发起单位: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由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的师范大学或著名高校的心理学单位共同组成“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
按首字笔画顺序:
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心理学系、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山西省山西大学心理学应用研究中心、天津市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云南省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四川省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吉林省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江西省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心理学系、西藏自治区西藏大学教育学院、河北省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河南省河南大学心理学院、重庆市西南大学心理学部、陕西省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贵州省贵州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海南省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黑龙江省黑龙江大学心理学系、湖北省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湖南省湖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联合发起。
四、培训目标:
明确心理服务的基本任务、岗位的要求与职责,让学员达到“四掌握四能够”:
1.掌握如何确定不同健康状态的人群的原则与技术(行为分析诊断与测评),能够识别不同健康状态的人员;
2.掌握心理咨询与辅导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咨询与辅导),能够运用专业性的方法对心理状态不良的人员进行咨询辅导;
3.掌握心理危机紧急干预的基本知识与技术,能够对危机状态的个体与群体进行紧急干预;
4.掌握对心理疾病人员进行治疗的基本要求,能够配合对心理障碍人员进行心理治疗。
五、培训课程:
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心理咨询师)初级、中级培训均为线上课程形式,分别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具体必修课课程内容如下:
初级 心理 咨询 师 |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1 | 心理健康服务概论与职业伦理(一) | 4 |
2 | 心理学基础(一) | 4 |
3 | 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分级处理 | 4 |
4 | 心理测评与心理诊断(一) | 4 |
5 | 心理咨询基本原理 | 4 |
6 | 心理咨询会谈技术 | 4 |
7 | 团体心理辅导(一) | 4 |
8 | 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一) | 4 |
9 | 心理危机干预的理念与技术(一) | 4 |
10 |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下不同人群心理变化与应对 | 4 |
中级 心理 咨询 师 |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1 | 心理健康服务概论与职业伦理(二) | 4 |
2 | 心理学基础(二) | 4 |
3 | 心理疾病的类型与症状表现 | 4 |
4 | 心理测评与心理诊断(二) | 4 |
5 | 心理咨询流派与技术 | 4 |
6 | 心理咨询方案设计与实施 | 4 |
7 | 团体心理辅导(二) | 4 |
8 | 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二) | 4 |
9 | 心理危机干预的理念与技术(二) | 4 |
10 | 群体心理危机与应急处理 | 4 |
六、培训师资:
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专家委员会
名誉主任:林崇德(中国心理学会前理事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兼教育学•心理学学部召集人,中组部高级专家)
主 任:莫雷(华南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历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副主任:陈英和(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理学院发展与教育心理研究所教授)
游旭群(陕西师范大学校长,历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
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历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
赵国祥(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
李伟健(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
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心理学会副理事长)
郑希付(华南师范大学,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执行主任)
由正副主任委员与各片区协调人组成。全国分成八个片区,各片区负责人如下:
1.东北: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协调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2.华北:白学军 兼任,协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3.华东:邓铸(南京师大心理学院院长),协调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
4.华中: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协调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5.东南:连榕(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协调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
6.华南:何先友(华南师大心理学院院长),协调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7.西南:陈红(西南大学心理学部部长),协调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8.西北:游旭群 兼任,协调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上面13名常务理事与各省培训中心主任担任,各省中心主任如下:
1.江西:刘明矾(江西师范大学教授)
2.河北:张志杰(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3.浙江:陈海德(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
4.山西:杨继平(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
5.辽宁:胡金生(辽宁师范大学院长)
6.福建:连榕(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兼任
7.重庆:杨发辉(西南大学心理学部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督导委员会主任)
8.贵州:赵守盈(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
9.天津: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兼任
10.陕西:王振宏(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
11.河南:李永鑫(河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河南省心理学会秘书长)
12.山东:陈光辉(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13.江苏:邓铸(江苏省心理学会理事长,南京师大心理学院院长)兼任
14.吉林:刘晓明(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
15.湖南:钟毅平(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16.湖北: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兼任
17.黑龙江:郝春东(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学院教授)
18.广东:何先友(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长)兼任
19.海南:刘丽琼(海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20.甘肃:丁小斌(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院长)
21.内蒙古:七十三(内蒙古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22.安徽:葛明贵(安徽省心理学会理事长,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
23.上海:庞维国(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授,上海市心理学会理事长)
24.广西:张姝玥(广西心理学会理事长,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部长)
25.新疆:许尔湘(新疆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党委书记)
26.西藏:马海林(西藏大学高原脑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27.四川:雷怡(四川师范大学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教授)
28.云南:陶云(云南省心理学会理事长、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七、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状况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查合格,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初级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公务员、医务人员、中小学和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从事或拟从事与社会心理服务有关工作的人员;
2.全日制在读高年级本科生或以上;
3.高职高专的高年级在校生,经过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统一组织的心理咨询基础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
(二)中级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获得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初级证书者;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5年以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医务人员、中小学和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人员;
3.心理学专业研究生(含在读)。
八、收费标准:
级别 | 人员 | 收费标准 |
初级 咨询师 | 高校群体 | 2000元 |
在职人员 | 2800元 |
政府或企事业部门 统一组织与缴费 | 2000元 |
级别 | 人员 | 收费标准 |
中级 咨询师 | 高校群体 | 2500元 |
在职人员 | 3500元 |
政府或企事业部门 统一组织与缴费 | 2800元 |
报名人员说明:
1. 高校学生报名属于高校群体;
2. 高校内除学生外的其他个人报名属于在职人员;
3. 高校组织人员集中报名属于政府或企事业部分统一组织与缴费。
九、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的专业考试形式,包括两门专业考试:一门是专业知识考试,一门是专业技能考试。两门考试均涵盖心理学基础、识别与诊断、咨询与辅导、干预与治疗四大模块内容。具体考试范围依据线下面授必修课程的内容。两门考试从题库中随机抽选试题组成考试卷,每个考生的试卷的考题都不相同,做到“一生一考卷”。考生在统一设立的考场、在统一时间内独立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严格执行考试制度。专业知识考试与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各2小时,半天考完。采用百分制评分方式,80分以上为合格。两项考试成绩均合格才可以颁发证书。每位参加培训的考生一共有3次考试机会,即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在两年内有2次无需再参加培训的免费补考机会;超过3次考试未合格者需要重新接受培训。
(二)考试安排考试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与各省自主安排考试两种形式。
1.全国统一考试的安排:《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心理咨询师)培训证书》(初级与中级)考试每年统一举行2次,分别在4月、10月下旬进行,考试时间为半天。4月统考从2月1日到3月20日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3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批准后发出准考证。10月统考从8月1日到9月20日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9月3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批准后发出准考证。
2.各省自主安排的考试:贵州省级培训中心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考评中心报告,申请组织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请咨询:黄老师15985133108 ;
十、证书:
参训学员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课时并经考核合格(考核采取线下机考形式,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每门均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由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能力等级证书”,证书中注明培训课程名称及学时。
十一、报名流程:
本培训点长期接受报名。
谁报随学!贵阳市每月都有线下沙龙和活动课程。
开班时间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时间会另行通知。
请及时关注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官方通知。
1.报名报考咨询服务
咨询热线:黄老师 15985133108
2.资质审查
(1)添加报名老师微信:黄老师 15985133108;
(2)黄老师发报名表给你,并填写报名表和要提交的资料;
(3)将报名表和相应资料一起发送给:
黄老师15985133108或3099685409@qq.com邮箱,进行报名初审;
(4)初审过后,学员方可进行报名;
3.相应资料要求如下:
(1)初级心理咨询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①须提供学历证扫描件)的在职公务员、医务人员、中小学和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从事或拟从事与社会心理服务有关工作的人员(②须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扫描件);
(2)全日制在读高年级本科生或以上(③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扫描件);
(3)高职高专的高年级在校生(④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扫描件),经过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统一组织的心理咨询基础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⑤须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扫描件)。
(2)中级心理咨询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获得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初级证书者(⑥须提供培训考核证扫描件);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⑦须提供学历证扫描件),且从事5年以上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医务人员、中小学和高校教师、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人员(⑧须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及从业时间证明扫描件);
(3)心理学专业研究生(含在读)(⑨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扫描件)。
4.交费成功,确认报名
初审通过后,学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1)对公转账: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
账户名称: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
银行账号:173501237300 0002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北支行
汇款请备注“姓名+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单或截图等凭证发送至黄老师15985133108和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邮箱3099685409@qq.com。
(2)联系:15985133108黄老师,进行交费报名。
交费成功后,请联系黄老师15985133108开通线上学习和做题。
培训费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或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统一开具,交费成功并在开班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至参训学员预留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十二、注意事项:
1.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全国社会心理服务岗位考评中心和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
2.社会心理服务岗位培训相关问题咨询,请加微信15985133108黄老师,将详细为您解答。
3.考试时间:2026年4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具体情咨询:黄老师15985133108(微信同号)
学习成就幸福
专业才有未来
《贵阳心协》
贵阳市心理卫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