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述内容如与国家202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请按照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时间及要求报名。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复试时间请以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信息为准。考生应当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附件或学校研究生网站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科学划定复试考核占总成绩的比例。在复试过程中,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习成绩、科研能力、面试情况等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届时请查看学校研究生网站。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七)有关信息发布
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发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学校研究生院网站。
(八)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九)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10000元/年,具体金额以上级批复为准。
(十)住宿情况:学校将为研究生提供校内住宿。
(十一)报考代码:1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