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届普高生:按学考语数外+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划线
• 中职/往届生:按文化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划线
• 退役军人专项:未公布(标注“/”)
• 空缺单元格:院校未公示对应分项成绩
• 全院最低线(不含征集志愿):
◦ 应届普高:394分(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中职/往届:266分(服装与服饰设计)
• 热门专业(分数较高):模具设计与制造(428)、机电一体化技术(423)、数控技术(42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420)
依据《2025年单招章程》与官方公告,核心规则如下
• 三类考生
1. 第一类(应届普高):文化素质=学考语数外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校考);综合成绩=文化50%+技能50%。
2. 第二类(中职/往届/同等学力):文化素质(校考语数外)+职业技能测试(校考);综合成绩占比同上。
3. 第三类(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仅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每专业退役军人录取不超过3人。
• 计分口径:综合成绩满分600分;文化、技能各300分。
1. 先录单列计划(退役军人等),仅录第一志愿;剩余计划转普通类。
2. 普通类按专业优先+志愿优先:分专业、分类别,按第一志愿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满即止。
3. 生源不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同专业组内按综合成绩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 第一类(应届普高)同分:先比语数外单科总分;再依次比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 第二类(中职/往届)同分:先比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 拟入围确认:3月14日—18日17:00,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
2. 拟录公示与上报:3月21日前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
3. 放弃录取:须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已录取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对口招生。
• 纪律原则: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纪委全程监督,阳光招生。
• 计划调整:剩余单列计划转普通类;未完成单招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 违规处理:作弊考生取消当年所有考试成绩;录取后不得调整拟录名单。
• 全院最低线(不含征集):应届普高394分(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职/往届266分(服装与服饰设计)。
• 热门专业(分数较高):模具设计与制造(428)、机电一体化技术(423)、数控技术(42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