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
考生的总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组成。即:考生的总成绩(40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200分)。
(一)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内容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考试方式为120分钟闭卷笔试。试卷分值: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
1. 能够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后相加即为文化素质成绩,折合后满分200分。折算办法如下:
由于2022级以前的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成绩分为A、B 、C、D四个等级,2022级及以后的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成绩分为A、B 、C、D、E五个等级,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7号)精神,我校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折算办法为:
(1)2022级以前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等级A、B、C、D分别对应折算分数为100分、83分、66分、50分,数学成绩等级A、B、C、D分别对应折算分数为60分、50分、40分、30分,外语成绩等级A、B 、C、D分别对应折算分数为40分、33分、26分、20分;
(2)2022级及以后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等级A、B、C、D、E分别对应折算分数为100分、87分、74分、60分、50分,数学成绩等级A、B、C、D、E分别对应折算分数为60分、52分、44分、36分、30分,外语成绩等级A、B 、C、D、E分别对应折算分数为40分、35分、30分、24分、20分。
2.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课程,分别占100分、60分和40分,满分合计为200分。
3. 已完成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按200分核算)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 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 审查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 “资格条件申报 ”的退役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内容: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分为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舞蹈类(舞蹈表演)、音乐类(音乐表演)、体育类(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体育艺术表演)、播音主持类(播音与主持)、普通 类(其他专业)分别进行测试。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类别的专业,并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同时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所属专业类别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并参与录取。
2.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且获奖项目与所填报专业类别相关的考生可申请加分。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的考生,折算60分;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折算80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大赛奖项,只取其中折分最高计。)
3.已完成资格审核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测试。
(三)录取原则
1.学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一类别中,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分数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凡缺考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任一项或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