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收费标准。其中,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学费为4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中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学费为46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奖助措施
奖(助)学金设置:我校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此外,我校还积极打造特色资助品牌项目“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学生中奋发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起到表率作用的优秀学生。
资助范围及对象: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4400元/生·年)。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学校资助项目及标准:
1.国家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奖励标准为6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3700元/生·年;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4.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是我校设立的最高学生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最高金额为20000元/生·年;
6.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第二十三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入学的学生按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地址:濮阳市黄河路西段249号(15路、25路、27路公交车可直达)。
咨询电话:0393-4677777
传真:0393-4677222
招生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电话:0393-4676359
邮编:457000
学校网址:https://www.py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pyvtc.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