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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必读】河南中职升学丨南阳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 2026-09-06 12:17:06
【考生必读】河南中职升学丨南阳职业学院2026年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高考的相关规定,做好2026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学院对口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第七条办学特点:南阳职业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训练为重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适应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南阳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南阳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具体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教育厅统一领导,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录取原则如下:

1.学校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2.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类别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中职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教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幼师语文)、数学(幼师数学)成绩排序录取;体育类专业依次按语文·英语(合卷)、数学、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对于同专业类内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中职类专业依次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教育类专业按幼儿教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体育类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收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护理、模具设计与制造8900元/年/生;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与会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现代文秘、社会体育、健身指导与管理、体能训练、应急救援技术9800元/年/生;中药制药、中医康复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新能源汽车技术、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11000元/年/生;风景园林设计11800元/年/生;中药学12000元/年/生。住宿费空调6人间收费标准为1300元/年/生。

第十七条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二档助学金3700元/年,三档助学金3000元/年。

3.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考入高校的学生进行学费补偿和学费减免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年/生;退役士兵学生按规定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700元/年。

第十八条校内资助政策

学费缓交:学生报到期间有临时性困难导致无法全额缴纳学费的,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学费缓交,缓缴额度不超过专业学费的80%,缓缴日期一般为一个月。

第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

1.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每学年可向生源地所在的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20000元/年/生。

2.高校助学贷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每学年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20000元/年/生。

第七章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需及时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书面办理请假手续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者,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此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关于学历证书的颁发与管理,严格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及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执行,学生需按规定修读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职业学院。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统一为英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南阳职业学院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监督电话:0377-69995503

微信公众号:南阳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邮编:4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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