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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 2026-09-07 09:09:39
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由中央社会工作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本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报名条件

提示1

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如参加2026年社会工作考试,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为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提示2

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

“相关领域”

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

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服务、犯罪预防、

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青少年事务、

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

“专门性社会服务”

  1. 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

  2. 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

  3. 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

  4. 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

  5. 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

  6. 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

  7. 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

备注:从事社会工作=在一个或多个“相关领域”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工作

报名事项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准考证打印等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

科目介绍

证书获取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在该证明有效期内,符合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条件的,可以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材料+面试),通过评审且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两版教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教材:

中国社会出版社教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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