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储备适应辽宁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现就辽宁省2026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选调对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3.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4.应为2026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5.应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25周岁及以下(2001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28周岁及以下(1998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2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年龄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6.研究生(含博士、硕士)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本科生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8.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专业(班级)学业成绩排名前50%(如不进行成绩排名,需所有成绩均达到B或相当分数以上);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1)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中层及以上,校、班级协会(社团)负责人及以上);(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学金;9.第8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在其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符合选调条件;10.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0:00至2026年1月16日17:00。报考人员需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cgxds2026/WebRegister/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选调岗位和相应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每人仅可报考1个岗位;2.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辽宁省2026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提交所在院系、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3.辽宁省内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推荐报名,未被高校推荐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辽宁报考条件。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报名系统开放期间,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行后续选调环节。如需要补充提交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补充提交。笔试测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笔试结束后,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2026年度辽宁省选调生考试笔试与辽宁省公务员四级联考考试统筹实施,《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共用,《申论》科目在沈阳市另行组织。请报考2026年度辽宁省选调生考试的人员务必报名参加2026年度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同时将考区选择在“沈阳市”。面试由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