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体同学、各教学单位:
鉴于当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依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按照《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下称“预案”见附件1)和《黑龙江东方学院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就疫情期间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参照执行:
学院将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学院统一部署下,协调安排好春季学期本科教学有关工作,竭力将疫情对教学的影响降至最低,希望广大师生积极配合,教学单位建立授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的联动机制,保障教学质量,平稳师生心态,党员师生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将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学院情况确定。请师生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正式通知,3月1日前务必不要提前返校。2020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将根据实际开学时间进行调整,并结合实际教学情况适当延长或调整教学周数。
各教学单位要以“预案”主体责任人要求,部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充分做好疫情期间教学工作要求和突发预案:
1. 适时提前摸排任课教师状况,开课前填写《黑龙江东方学院外聘教师疫情信息排查登记表》(附件2),建档立卡,对外聘教师摸排需要全覆盖,有特殊情况的外聘教师,及时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注意保护涉事教师隐私。对存在不能按时到岗授课风险的教师做好代课预案。同时,要充分考虑特殊时期教师因发热等原因须隔离观察的特殊性,做好教学期间突发预案,制定预案时应长短期结合,做好短期代课、线上授课辅导和长期替课等。2. 提高卫生意识,做好日常教学场所消毒通风工作,通风时注意个人保暖。严禁教学场所内就餐,疫情解除或降低风险等级前,擦拭口鼻分泌物的纸巾等存在感染风险的个人垃圾要有效封装并及时清理,室内教学场所及人员密集处师生须戴口罩。3. 做好授课教师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查汇报工作,关注教师身体状况,发现发热教师立即按照“预案”要求联动处理。4. 授课教师应了解学院“预案”,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发热学生立即按照“预案”要求联动处理。要引导学生科学对待疫情,不传谣造谣,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5.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树立除湖北省外其它疫情严重省份的重点防范意识。从目前看,课堂教学可能会稍有延迟。各教学单位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任课教师积极研究可行的停课不停学措施和预案,以及开课后的教学优化。优化调整后,任课教师联动修改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教师应积极利用超星、智慧树等课程平台,使用蓝墨、学习通等移动教学手段,同时充分挖掘微信、QQ和直播等社媒工具教学功能,建议停课期间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内容,通过向学生推荐在线精品课、推送自学资料、下发自学计划任务、线上教学、线上答疑指导等方式进行,并明确学习考核要求。教研室应积极协助不擅长现代技术手段的老师。
教务处将做好必要的技术和资源支持。课程资源、平台链接和操作方法教务处后续下发。1. 开学补考工作正式开学后的第二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 往届学生结业换毕业考试,在疫情解除前延迟进行,禁止往届学生返校,避免可能传染源入校,具体视情况另行通知。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适度调整,网络课程按计划进行,线下选课工作将结合学院防疫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请各学部及时关注校园网发布的最新通知。
原计划新生选课线下指导取消,教务处制作了选课手册供新生阅读,有问题可咨询教务处教务科。
其它选课要求详见选课通知。
选课和学习时间: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实习实训采风等实践教学的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
1. 立即成立二级部门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将其列为重点防控任务,全力维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 立即延期原计划实践教学。对于尚未开展的实习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一律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解除前不得开始。3. 已开展实习但适值假期目前尚未返岗的学生要推迟返岗。已经开展实习但学生假期放假的,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一律延期组织返岗实习,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解除前不得开始。4. 立即暂停人员密集场所实习。已经开始实习的,但涉及车站、机场、酒店、商超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要立即停止,疫情解除前不得开始。5. 切实加强在岗实习学生的管理。除上述实习外,确有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的教学单位,要建立与实习单位、学生和家长的联防联控机制,要全面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和学生身体健康状态,要建立台账,向教务处实践科日报师生身体状况。6. 专业没有临时安排计划外或替代性校内教学活动的,校外等待延期实习的学生不必返校。正式开学前,严格禁止师生以毕业论文(设计)为由提前返校,论文指导一律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开学后,校内学生的论文指导视情况进行,疫情解除前尽量避免学生聚集,有效使用毕设系统等网络方式指导,论文答辩制定好时间排序,尽量避免聚集等待,也可考虑网络答辩。疫情解除前严禁召集校外学生返校进行论文指导和答辩,避免可能传染源入校,有效使用毕设系统等网络方式进行,一律采用网络方式答辩。教研室要协助好不擅长技术手段的导师。
请师生按照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和检测等相关工作。论文撰写期间可与指导教师通过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相关进展,保障毕业论文的质量。关于注册、休学、复学等学籍事项,将在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疫情期间,特事特办,原则不因手续影响学生学习,说明情况、手续后补。成绩单、在读证明的开具将在正式开学后按正常程序办理,疫情解除前,原则禁止校外学生返校办理,可提供扫描件或委托校内学生代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致电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咨询。1. 正式开学前,禁止外籍师生返校,做好在校外籍人员监控和服务。特殊情况,结合外事工作要求和学院“预案”制定方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2. 疫情解除前,既定的国际学生交流活动延期。原则不建议合作院校集体来院交流访问,确需进行,做好预案报学院批准后执行。大学英语4、6级等社会化考试将按照国家主管部门安排组织开展,届时以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原定线下师资培训工作延期。原则上不组织集中性线下师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