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的通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及相关考生:
我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通港路41号)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验收,现决定于2026年2月11日起,正式启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及“两个教育”业务。请需参加相关业务的机动车驾驶人及相关考生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自主预约场次。
特此通告。
东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5日
编辑:郑淞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