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公告 | 岗位表下载 | AI智能筛岗 |
2026甘肃省公务员考试
招录4854人
报名时间:2月2日8:30至2月8日18:00
笔试时间:3月14日



点击下方按钮立即下载职位表

扫码加入备考群
《甘肃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已发布。报考者可于2026年2月2日8:30至2月8日18: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进入公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1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2.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前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以上考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3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答: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入伍,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4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5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录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6
对专业和学位有何要求?
答:按照《职位简表》,具有拟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同时有学位要求的职位,还需提供学位证明。如学位证明与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不符,以学历证明显示专业为准。
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设置;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的通知》(教高函〔2025〕3号)等要求设置;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要求设置。以上专业目录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
如果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者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
7
报考者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因此,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明确:(1)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2)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其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报考。
8
持有军队院校学历能否报考?
答:军队院校学历经过教育部门认定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9
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吗?
答:报名前已履行接收、审批程序的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
10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
答:招考职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有第二代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按规定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在县级残联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其他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听力残疾的人员,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应当能够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正常交流,并符合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者报名时,请在报名页面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残疾类型级别、具体情况和情形等,可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填写。
1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答:(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提供县(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进村进社”项目的,要提供所在市州人社(人事)部门的审批文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12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职位?
答: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除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均能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职位。甘肃入伍地或生源地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安置地在甘肃省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
1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
14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答: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5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哪些人员?如何认定?
答: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退役士兵是指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在大学学习期间应征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的退役士兵或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退役士兵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6
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指哪些人员?如何认定?
答: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甘南、临夏和天祝县可放宽至大专以上)的、安置地在甘肃省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不区分是否已安置,均可以报考面向甘肃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也可报考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的职位。甘肃省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人员名单,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确定。
17
甘肃省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指哪些人员?如何认定?
答:在甘肃省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5年,且近5年内未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定向职位。
(1)近5年内至少有3个年度获得有关奖励荣誉的,具体包括: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工作部门奖励、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或者先进工作者称号。
(2)在打击违法犯罪、重大活动安保、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有关规定,获得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或者省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
(3)参加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3名的。
甘肃省符合条件的特别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名单,由甘肃省公安厅审核确定。
18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如何确定?
答:除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2月。
19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工作满24个月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
20
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有哪些情形?
答: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市州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1
如何理解本次招考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以后”等相关表述?
答:本次招考公告中涉及“以上”“以下”“以后”等相关表述,均包含本级或本数。如招考公告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应当理解为包含18周岁和38周岁。
22
考生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2)信息填报不实的,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
(3)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尤其是各级各类在职人员隐瞒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在后续任何环节,无论是被举报或查出,将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者填报的个人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并随时保持畅通,后续任何环节无法和报考者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考者务必树立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如因个人信息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致使无法报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23
符合“2026年度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能否报考此次我省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民警察职位?
答:不得报考。
24
符合“2026年度面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条件者,能否报考此次我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
答:不得报考。
25
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应如何报考?
答: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职位,在本市州范围内以县区为单位集中设置,将“近三年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作为乡镇党委推荐报考的必备条件之一。笔试环节加试专业知识,重点测查解决乡村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6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报考者对《职位简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该职位所在市州考录办公室或省直招录单位直接联系(各市州考录办公室和省直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在《招考公告》中查询)。
27
什么情况才能申请笔试分数查疑?
答:公务员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只有下列特殊情况的人员才能申请分数查疑: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3)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28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所在学院(系)出具的证明;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随时关注各市州考录办公室和省直招录单位发布的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消息。
29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包括哪些项目?
答:(1)体能测评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
提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因怀孕、伤病、体弱等个人身体原因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不予补测、推迟,请慎重报考。
30
本人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答: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后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1
体检达不到合格标准怎么办?
答: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市州考录办公室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州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32
怀孕报考者如何体检?
答: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报考者,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体检医疗机构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不予录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暂缓录用,待报考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审批录用。
33
实行差额体检的职位有哪些?
答:实行差额体检的职位有2类:一是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二是网络攻防职位。
(1)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按照体检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2: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于招录计划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2)网络攻防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职位选择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职位,每个考生限选一个职位。
34
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5
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36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察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考察工作还需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录用。请谨慎报考。
37
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如何进行差额考察?
答: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按照体检合格人员与计划招录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招录计划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除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考察外,还须重点围绕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考核及表彰等情况开展考察量化评分,与考试总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公告已发布,备考时间紧迫
备考干货来助攻
点击下方一键领取↓
甘肃省考刷题集、历年试题等

26甘肃省考冲刺班火热开班中
32天/25天等多班型任你选择


小编提示
小伙伴们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下方留言哦!小编会一一解答!
加中公客服微信
(微信号:17718750134)

识别扫码
添加微信
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