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www.xccvc.com)查询。
第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一、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本人在2025年4月3日前将填写完毕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备案通过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报考我校的,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免试分值按满分计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第十六条 对满足要求的考生进行拟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首先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xccvc.com)公示,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之后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