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将逐一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结合用人需求和岗位实际,择优确定面试对象并电话通知后续具体安排。由于见习岗位数量有限,未收到电话通知的,即为暂未被中心接收见习的申报人员。此类人员将作为见习岗位备选人才进入备选人才信息库,后期将视岗位实际需求,结合备选人才情况择优安排就业见习岗位。
2.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曾经参加过其他单位(或岗位)就业见习的人员,不能参加中心就业见习;签订见习协议到期后不续签;就业见习不是正式用工,见习人员不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产生劳动关系;就业见习不与事业单位录用直接挂钩。
3.中心将为见习人员缴纳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当月出勤符合要求的见习人员,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提供早餐、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