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当当
敲黑板
在这阳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好时节里
期末考试即将来临
ARE U READY!?

相信你已经在复习的路上奋斗已久!
相信你能在考试中取得满意的成绩!
下面由农场主为大家安利
一波由教务处权威发布的
考试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吧!

01
考试安排
19周星期三至20周星期五
(7月11日至7月20日)
上午 09:00-11:00
下午 14:30-16:30
晚上 19:30-21:30
具体考试安排已发布,
请同学们及时登录教务系统查询
特别提醒
1.必修和推荐选修课课终考核原则上以闭卷考试为主。请同学们注意哟!
2.开考30分钟以后禁止迟到学生入场考试,按缺考处理。缺考学生不能参加开学初的补考,直接再修。
02
考场规则
1.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考场秩序。
2.考试过程中严禁随身携带手机、无线通讯器、电子字典、书包、书籍、笔记和纸张等。
3.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非应试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4.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
5.考试时别忘了带上2B铅笔,橡皮檫和0.5mm中性笔(多带几只备用)哦。开卷考的同学要记得带上书籍资料和笔记,考试过程中是不允许传递小纸条的哦。
03
补(缓)考注意事项
1.学校将继续严审缓考申请,因严重伤病、家庭意外事件、参加校外重大考试、参加竞赛等原因方可申请缓考,且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2.补(缓)考将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补(缓)考安排通知将于本学期期末在教务网上发布。
3.根据《本科教学管理办法》(〔2018〕2号)要求,通过缓考、补考、再修等方式取得的成绩应予以标注。
04
考风考纪
千万不要作弊!
大家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五十八条: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也就是说:
受到处分后,并不能撤销处分,只能解除处分,处分会一直记录在你的档案中,伴随你的一生。
对于违反《学生考场规则》的考生,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全校通报批评。
最可怕的是
情节严重的
最高可予以开除学籍的处罚
所以大家一定不能有作弊的念头
拿自己前途做赌注的行为
是绝对不值得提倡的!
而且今年教务处将加强
考试巡查、监考力度,严肃考风考纪
所以,作弊是万万不可取的哦!

最后农场主祝大家

文案|莫蕊瑕
排版|尹蕊
责编|姜方瀚
学生全媒体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