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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诚信考试】划重点!这些考场纪律条款,你必须记牢!

  • 2026-10-26 17:33:17
【期末诚信考试】划重点!这些考场纪律条款,你必须记牢!

时光荏苒,学期尾声已至,期末考试的号角即将吹响。这不仅是学业成果的检验场,更是个人诚信品格的试金石。为了让大家清晰知晓考场规则、守住诚信底线,结合《佛山职业技术学院考场纪律与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佛职院字〔2018〕116号)原文条款,这份“考场纪律指南”,请全体同学认真阅读!

一、先看“入场必备”:这些规则是考试入场的“通行证”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无故迟到15分钟(含)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2.考生凭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校颁发的学生证(或带照片校园卡);特殊考试需携带身份证;全省或全国统考还须携带准考证,无证件不准参加考试;

3.严禁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翻译软件、书籍、笔记等违规物品;开卷考试仅能携带规定的书籍和资料。

这些是进入考场的“硬性门槛”,提前定好闹钟、备齐证件、清空随身违规物品,才能顺利开启考试哦~

二、再辨“红线行为”:这些操作属于“考试违纪”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 未在规定的座位就座,且不听从监考教师安排;

3.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 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 未经监考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的;

8.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这些行为看似“小事”,但都是破坏考场秩序的“雷区”,大家一定要主动规避!

三、警惕“作弊后果”:这些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后果很严重

1.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相关资料的;

3.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 携带具有发送/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1.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成绩单等材料获得加分资格或考试成绩的;

12.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3. 考场纪律混乱、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

14.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一旦被认定作弊,该课程成绩直接无效,还会被给予纪律处分,处分记录将存入个人档案,影响评优、毕业等重要事项——别让一时侥幸,耽误未来的路!

最后,致全体同学的诚信倡议:考试考的是知识,更是人品。希望大家认真备考,梳理知识重点,用扎实的准备代替“侥幸心理”;严守规则,记牢上述条款,不碰违纪、作弊的红线;诚信作答,用真实成绩证明自己的努力,让每一份答卷都经得起检验。祝愿大家调整好状态,沉着应考,都能取得理想的期末成绩!

END

编辑|满玉珠

校对|刘烨熙

初审|马   宏

复审|祁   健

终审|宗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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